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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来源: 时间:[2022-12-15 23:56:34]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利息、赡养父母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与工资有关,朋友们快来看看吧。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1、子女教育

儿童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答:儿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主体是儿童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应当进行比较。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被自己监控的非子女。儿童教育按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接受文凭(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在文凭(学位)教育期间每月扣除400元,同一文凭(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之初,按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药品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超过1、5万元的,由纳税人在年度结算时扣除8万元。纳税人发生的药品费用可以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药品费用可以由其父母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各自计算扣除额。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住房,第一次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在实际贷款利息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次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改变。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己住房的,可以享受住房租金的特殊附加扣除。住房租金费用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可以扣除住房租金费用。夫妻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个城市外,城市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城市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父母

扶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自我总结:一是所有有子女都有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二是祖父母。、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孙子。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和子女,60岁以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享受扣除政策

具体扣除标准为:(1)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2)非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7、三岁以下婴幼儿护理费

纳税人照顾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费用,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双方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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